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撤牌公告
时间: 2022-02-08       

 

撤牌公告

   我所于2022年2月8日收到出租方函件(详见附件),申请原定于2022年2月16日上午9:00进入限时报价环节的金华市婺畔雅居12栋104商铺出租项目(项目编号:GL2022ZJ1000083-2)、金华市婺畔雅居5栋107商铺出租项目(项目编号:GL2022ZJ1000090-2)、金华市婺畔雅居12栋101商铺出租项目(项目编号:GL2022ZJ1000086-2)、金华市婺畔雅居S3栋105商铺出租项目(项目编号:GL2022ZJ1000075-2)、金华市婺畔雅居S3栋106商铺出租项目(项目编号:GL2022ZJ1000074-2)以及原定于2022年2月22日上午9:00进入限时报价环节的金华市婺畔雅居12栋106商铺出租项目(项目编号:GL2022ZJ1000081)、金华市婺畔雅居12栋103商铺出租项目(项目编号:GL2022ZJ1000084)、金华市婺畔雅居6栋102商铺出租项目(项目编号:GL2022ZJ1000087)、金华市婺畔雅居5栋103商铺出租项目(项目编号:GL2022ZJ1000094)、金华市婺畔雅居S3栋101商铺出租项目(项目编号:GL2022ZJ1000078)、金华市婺畔雅居12栋102商铺出租项目(项目编号:GL2022ZJ1000085)、金华市婺畔雅居5栋105商铺出租项目(项目编号:GL2022ZJ1000092)共计12宗项目予以撤牌。

根据《竞买和承诺、竞买规则与须知》中竞价规则第五点“2.1.3.5出租方有权在限时报价开始前撤回标的。若因出租方撤回标的或不可抗力或客观必要的原因,金华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及“浙交汇”平台有权取消或推迟本次动态报价活动,由此对竞买方造成的损失由竞买方自负,竞买方不得向出租方、金华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及“浙交汇”平台追索竞买保证金利息及其他任何费用与责任。”  

现对该12宗项目予以撤牌并办理相关撤牌手续。

 

金华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

2022年2月8日


附件:
撤牌函.pdf